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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变更工程建设标准特征名的通知

各主编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统一变更工程建设标准特征名的通知》的通知”建标[2017]14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全文强制性标准向工程建设规范改革,实现在规范标准名称上直接区分“强制”“推荐”属性的目标,决定统一变更工程建设标准特征名,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统一变更工程建设标准特征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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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