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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建协经〔2014〕12号

各省市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和《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一类、二类竞赛必须具备一支与竞赛参赛人员比例对应的国家级裁判员队伍,经2014年全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请示并同意,我会定于2014年7月初在北京举办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结合2014年全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对参与培训人员进行关于国家级竞赛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竞赛规则、职业规范、制裁原则、心理素质等内容的培训和认证,以及竞赛项目比赛规则和操作规范的专业培训,提高竞赛裁判员队伍的执裁水平,确保大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培训内容

1、学习传达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鉴定有关文件精神。

2、裁判员心理学,裁判员的职业规范和竞赛规则。

3、装饰镶贴工和砌筑工两个项目的比赛规则和操作规范。

三、参加人员

由各省推荐的在2014年全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中担负瓷砖贴面和砌筑项目执裁任务的裁判候选人,以及建设行业技能人才库的专家候选人。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7月3日—7月4日,7月2日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阳光丽城温泉度假酒店(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苏庄村龙塘路朝阳街115号),酒店电话:010-69486688。

五、培训收费标准

国家级裁判员资格证书考评费用2800元(含餐费、培训费费、资料费、考核费、认证费等),住宿费自理。

六、证书颁发

完成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级裁判证书和胸卡。

七、注意事项

请有关人员务必于6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以及资格证书登记表(见附件2、3,可从中国建筑企业管理网下载)报组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随表格另交蓝底照片2寸3张、1寸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单位)。

联 系 人: 闫萌萌

电 话:(010)62145379

传 真:010-62168150

邮 箱:1870147415@qq.com

网 址:http://www.jzqygl.org/

附件:

1、推荐(大赛)国家级竞赛裁判人员的基本要求

2、“国家级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3、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