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冶建协(2014)27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冶金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企业:

根据中施企协《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14]1号)要求,经研究,协会决定继续在行业内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同时,对2011年度取得信用等级的冶金行业施工企业进行社会信用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尚未进行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部分企业组织评价

1、企业接本通知后,《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价调查表(初评、复评)》请登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www.cacem.com.cn)在主页“企业信用评价”板块上下载有关文件。

2、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原则,研究确定是否参加本年度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如有意参加,请于 4月15日 前,向协会提出参加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申请,同时将企业负责评价工作的联系人姓名与联系人的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告知协会。

3、协会在征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同意后,于 4月25日 前将参评企业名单反馈有关企业。

4、参评企业按照下载的中施企协信用字[2013]1号文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组织力量开展接受社会信用评价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文件的整理、汇总、装订和接待信用评价小组实地访谈评价的有关准备工作。并于 5月25日 前,将按文件要求的材料制作完整的文字版材料和光盘8套,分别报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www.2396196827.com 各一套,另6套供初评企业实地访谈时留用。

5、协会配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建评估工作小组。评估小组计划在 6月1日 8月31日 期间到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访谈。评估小组抵达参评企业的具体时间和评估小组组成人员情况,协会将提前5-10天告知参评企业联系人。

二、对2011年度参评和复评过的企业进行社会信用复评

1、复评企业登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www.cacem.com.cn)网主页“企业信用评价”板块下载有关文件,按要求打印后盖章。

2、信用复评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复评企业按下载的中施企协信用字[2014]1号文件附件三的要求,准备供复评工作使用的材料,并于 5月25日 前,将完整的文字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光盘)提交www.2396196827.com 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一套,并将企业负责复评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告知协会。逾期不申报,又无因特殊情况向协会提出延期复评的申请,企业的原有信用等级将自动失效,再次申请参加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将按首次参评进行。

三、协会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 编:100088

协会联系人:李振华

电话(含传真):010-82227790

E-mail:lizhenhua7806@163.com

www.2396196827.com

二○ 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