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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协(2012)5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冶金工程
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信用字[2012]3号)要求,经研究,协会决定继续在行业内选择部分信用意愿和信用能力均较强的、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冶金施工企业,参与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同时,对2009年度取得信用等级的冶金施工企业进行社会信用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尚未进行社会信用评估工作的部分企业组织评估
1、企业接本通知后,请登陆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在主页“信用体系”板块上,下载有关文件。
2、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研究确定是否参加本年度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如有意参加,请于
5月10日
前,向协会提出参加社会信用评价工作的申请,同时将企业负责评价工作的联系人姓名与联系人的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告知协会。
3、协会从申请评价的企业中推荐2-3家企业为参评企业,在征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同意后,于
5月20日
前将参评企业名单反馈有关企业。
4、参评企业按照下载的中施企协信用字[2012]3号文件的要求,在企业内部组织力量开展接受社会信用评价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文件的整理、汇总、装订和接待信用评价小组实地访谈评价的有关准备工作。并于
6月25日
前,将按文件要求的材料制作完整的文字版材料和光盘7套,分别报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www.2396196827.com 各一份,另5份供初评企业实地访谈时留用。
5、协会配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调配评估师,组建评估工作小组。评估小组计划在
7月1日
至
10月31日
期间到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访谈。评估小组抵达参评企业的具体时间和评估小组组成人员情况,协会将提前5-10天告知参评企业联系人。
二、对2009年参评和复评过的企业进行社会信用复评
1、复评企业登陆中国工程建设网(www.cacem.com.cn)主页“信用体系”板块上下载有关文件。
2、信用复评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复评企业按下载的中施企协信用字[2012]3号文件附件三的要求,准备供复评工作使用的材料,并于
6月25日
前,将完整的文字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光盘)提交协会和信用委办公室各一套,并将企业负责复评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告知协会。逾期不申报,又无因特殊情况向协会提出延期复评的申请,企业的原有信用等级将自动失效,再次申请参加中国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将按首次参评进行。
三、协会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 编:100088
协会联系人:单铁麟 雷 震
联系电话:010-82227802, 82227797,
传 真:010-8222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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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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