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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6
冶建协(2006)4号: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冶金建设行业高级技术专家的通知,
冶建协(2006)4号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冶金建设行业高级技术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强人才战略,发掘行业各类高级人才资源,培育行业高级人才队伍,以逐步实现行业高级人才资源共享,推进行业技术进步与自主创新,提高全行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我会冶建协[2005]78号文“关于印发《全国冶金建设行业高级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协会决定从今年起,分批组织开展申报全国冶金建设行业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工作,并首先从申报行业高级技术专家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行业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和建设管理等子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申报。
二、申报专业:
各单位按专业分工进行申报。对部分专业可按涵盖的子专业(如炼纲专业涵盖的子专业有电炉、转炉、精练等;轧钢专业涵盖的子专业有热轧、冷轧、管材、型钢等)申报。
三、申报名额:
每个专业或子专业(以下简称各专业)可申报1~2名,其中设计单位可申报2~3名。
四、申报人员范围:
各单位的在职技术人员和离退休反聘的高级技术人员。
五、申报人员条件:
按照我会冶建协[2005]78号“通知”中提出的“高级专家评选的基本条件”中所明确的高级技术专家内容进行推荐申报。
六、评选办法:
首先将各单位推荐申报的专业人员汇总组成行业专业高级技术人才资源信息库,初步形成行业高级技术人才队伍,为逐步实现行业高级技术人才资源共享创造条件。在此基础上,分系统(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专业评选出行业的高级技术专家。具体评选办法执行冶建协[2005]78号“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七、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2月28日
八、各单位将填好的申报表二份(其中Excel电子文档一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寄送www.2396196827.com 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 – 82227790
E-mail:cacm84@sohu.com
相关附件下载:全国冶金建设高级技术专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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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