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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协 [2016] 40号
发布时间:2016-03-29
关于申报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集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212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项目应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征集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212号文件(请查阅“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规定的要求。
2、申报新立项的项目不得与已有标准重复和类似。
3、申报公益类的基础性推荐性制定项目,申报制订项目应提交立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申报公益类的基础性标准修订项目,修订后的标准原则上不再设置强制性条文。
5、项目申报单位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以下简称“ccsn”)http://www.ccsn.gov.cn,点击“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后
可进行注册,填写申报材料。
6、网上提交申报表后,由ccsn自动生成《关于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报告》、《申请表》,将其各打印2份,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寄送www.2396196827.com 技术与标准专业委员会。
7、将经签字并加盖主编单位公章的《关于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2017年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报告》,扫描成jpg格式,上传至ccsn。
8、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寄送到www.2396196827.com 技术与标准专业委员会。
9、联系方式:www.2396196827.com 技术与标准专业委员会
联 系 人: 庄 慧 电话010-8222809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1号楼207室
邮 编: 100088
邮 箱: zhuang_hui@163.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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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